机构编制管理

扬州市邗江区委编办“三字诀”提升事业单位登记服务监管质量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4-07-05     稿件来源:    

为深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及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2024年上半年,扬州市邗江区委编办把握“细、优、严”三字诀,不断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大力推进构建事业单位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细”字当头,高质量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作为职能业务科室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依托江苏省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分别梳理形成年报单位清单、待变更单位清单、待注销单位清单及问题单位清单等,为有序推进年报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第一时间印发通知,明确时间节点、厘清操作流程、细化提交材料、点明注意事项,确保全区事业单位通知到位、部署到位。采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通过电话答疑、QQ群、远程操作等多种渠道进行“线上+线下”指导。为避免“扎堆”现象出现,制定报送日程表,分批次对接服务,对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数量较多的系统,专门集中一至两周办理。审核过程中,比对事业单位最新“三定”规定,对事业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和举办单位严格进行审核。经核实需要变更登记的一律先变更,再提交年度报告书,确保公示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第一季度高质量完成全区100%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优”字为先,持续深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放管服”改革。积极实行“容缺受理”和“容缺办理”,不断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在办理过程中,对能够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核实情况的,不再要求申办人提供证明材料,区委编办批复的文件、发放的法人证书,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制作《容缺受理事项承诺书》,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程序,对撤销、合并、分立且权利义务有承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在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确保国有资产妥善处理的前提下,由举办单位及相关单位出具权利义务承接证明文件替代清算报告,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及时注销。对规模较小、无经营性业务,资产和财务管理比较清晰的单位,探索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不断加大部门内部协同配合,在机构编制业务科室下发事业单位变更、撤销文件时,在文件上就明确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时限,强化举办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机构编制业务科室及时通知登记管理业务科室,形成内部信息及时互通。

“严”字为要,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业单位法人新型监管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扬州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按照文件要求,将原有“四等四级制”变为“四等六级制”,增加A+、A-两个等级,拉开评价等次、激励创先争优。在2023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中,邗江区评为A等次以下的事业单位占全区事业单位总数的11%,较往年明显拉开了差距,在社会引起了良好反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遵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评为A+、A、A-的事业单位,在项目招投标、办理资质资格、安排专项资金以及日常监督检查、运用容缺办理等方面,分层次分别给予相应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评为B级及以下的事业单位,采取联合约谈、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等惩戒措施,奖优罚劣、奖惩并举。同时积极开展信用修复,由事业单位向认定其失信行为的部门提出书面信用修复申请,有关部门认为事业单位已整改到位,可以决定允许信用信息修复,经区委编办核实无误后,动态调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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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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