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有力实施,扎实完成2024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一、“谋”字在先,压实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律”意识。充分学习省委编办《关于各地做好2024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市(区)、市直部门两个层级,针对性印发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通知,明确报告主体、报送内容、报送时限等关键要素,要求各市(区)、各部门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报告主体责任,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确保高质量完成报告工作。
二、“实”字为要,确保应报尽报。在报告内容上,在省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务实增加“2024年机构编制管理综合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逐项匹配,通盘梳理,整合报告事项,从源头上确保应报、尽报,杜绝少报、漏报。在报告形式上,策应整治形式主义相关工作精神,建议市直各部门以填表形式代替文字材料,压缩报告篇幅,报告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在报送审核上,明确督查处牵头负责,其他各业务处室协作配合,逐一审核各市(区)、各部门党委(党组)报送报告,核对报告事项,分析报告内容,对内容不全面、填报不完整的“点对点”跟踪指导,进一步提升报告质量。
三、“细”字托底,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用,助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方面联动更新问题台账。坚持报告工作与完善机构编制问题台账相结合,对登记在账的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予以销号,对新发现的问题予以登记入账,并同步至相关业务处室及时分析研判、予以解决。另一方面联动健全督查机制。以报告工作为抓手,建立机构编制报告登记、查阅、利用等制度,将报告结果作为深化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调整机构职能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以双随机检查、机构编制管理综合评估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效能。